HS编码

5514112010 与棉混纺漂白聚酯短纤平纹府绸(聚酯短纤85%以下,每平米重>170克,含细平布 )

编码状态:过期 · 更新时间:2026-08-25

归属类目第11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
归属章节第55章 化学纤维短纤
归属子目5514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,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<85%,主要或仅与棉混纺,每平方米重>170g

基础信息

商品编码5514112010
商品名称与棉混纺漂白聚酯短纤平纹府绸(聚酯短纤85%以下,每平米重>170克,含细平布 )
商品描述聚酯短纤85%以下,每平米重>170克,含细平布
计量单位/

税率信息

出口税率-
出口退税率-
增值税率-
最惠国税率-
进口普通税率-
消费税率-

监管条件

  • -

检验检疫

  • -

申报要素参考(示例)

--

协定税率

东盟0%
智利0%
巴基斯坦0%
新西兰0%
秘鲁0%
哥斯达黎加0%
瑞士3.6%
冰岛0%
澳大利亚0%
韩国5.4%
格鲁吉亚0%
毛里求斯0%

RCEP税率

-暂无RCEP税率

所属章节

第11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
55化学纤维短纤
5514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,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<85%,主要或仅与棉混纺,每平方米重>170g
551411聚酯短纤<85%棉混未漂或漂平纹布,平米重>170g
55141120聚酯短纤<85%棉混漂白平纹布,平米重>170g

CIQ代码(13位海关编码)

5514112010101与棉混纺漂白聚酯短纤平纹府绸(聚酯短纤85%以下,每平米重>170克,含细平布)(漂白棉混纺布)
5514112010102与棉混纺漂白聚酯短纤平纹府绸(聚酯短纤85%以下,每平米重>170克,含细平布)(合成纤维混纺机织物)

申报实务提示

申报与棉混纺漂白聚酯短纤平纹府绸(聚酯短纤85%以下,每平米重>170克,含细平布 )时,请核对商品材质、用途、规格型号等实际属性,并按申报要素顺序如实填写。